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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第二中学教职工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管理办法
新乡市第二中学
教职工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管理办法
为提高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,提升教职工专业素养,使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工作长期稳定、统一和规范进行,真正使外出参加学习、培训教职工达到增长见识、开阔思路,提升素养、提高效力,促进教育教学工作;同时为更进一步规范全校教职工廉洁自律行为,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遏制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之风,根据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教职工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的原则
1.接教育局等上级培训学习相关文件,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,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;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,组织人员参加官方或民间学术团体组织的学习或培训活动,需提前报教育局主要领导批准。
2.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,各处室或教研组请示派教职工外出学习的,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。
3.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,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参加;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,教职工一律不得参加。
二、个人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的有关程序
1.通知。接教育局培训学习有关文件,或经上级同意的民间学术团体组织的培训通知,学校相关科室按照文件要求,通知参加培训人员。
2.审批。教职工凭经学校批准的通知,填写附件1一份,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处室备案;校级领导凭上级文件通知,填写附件2两份,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办公室和局纪检组备案。
3.请假。外出学习的教职工在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个人自行安排好工作交接。
4.销假。外出培训、学习、考察归来的教职工要及时到主管处室销假。
5.经费报销。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,整理好票据,依次由经办人、主管部门校长、财务校长、校长签字,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。
三、集体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的有关程序
1.通知。接教育局培训学习有关文件,或经上级同意的民间学术团体组织的培训通知,学校相关处室按照文件要求,通知参加培训人员。
2.审批。由带队负责人填写附件2,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处室和局纪检组备案,并办理《新乡市教育系统集体外出学习审批表》见附件3。
3.请假。由带队负责人统一请假,个人自行安排好工作交接。
4.销假。外出培训、学习、考察归来后由带队负责人到主管处室销假。
5.经费报销。外出学习培训结束后,由带队负责人统一整理好票据,依次由经办人、主管部门校长、财务校长、校长签字,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。
四、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的具体要求
1.外出人员代表学校,要注意个人形象,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。
2.外出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,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,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。
3.外出学习必须按照批准的人数、路线、时间执行。
4.不得随意改变路线、增加外出人员、擅自带家属同行、增访与外出任务无关的地区、延长在外逗留的时间。
5.如确因工作原因或有病、事假不能按时关注的,必须向校长请示,经同意后相应延长出差时间;如未经同意,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费用自理,同时按旷工处理。
6.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学习者,费用自理,离岗时间按旷工处理。
7.外出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,确保旅途平安。
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。
附件1:新乡市第二中学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备案表
附件2:新乡市教育系统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备案表
附件3:新乡市教育系统集体外出学习审批表
新乡市第二中学
2020年7月3日
附件1
新乡市第二中学
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备案表
外出事由 | |||
起止时间 | |||
地点 | |||
组织处室 | |||
参加人员 | |||
日程安排 | |||
费用标准(元) | 经费来源 | ||
处室负责人 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 ||
主管校长 意见
|
签字: 年 月 日 | ||
校长 意见
|
签字: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经领导批准后,需附相关文件(上级文件等),交学校办公室保存备查。
附件2
新乡市教育系统
外出学习、培训、考察备案表
外出事由 | |||
起止时间 | |||
地点 | |||
组织单位 | 带队人员 | ||
参加人员 | |||
日程安排 | |||
费用标准(元) | 经费来源 | ||
科室负责人 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 ||
主管领导 意见
|
签字: 年 月 日 | ||
备注 |
注:此表上报审批后,需附相关文件(上级文件等),一式两份,一份交局纪检组保存,一份留所属单位或科室备查。
附件3
新乡市教育系统集体外出学习审批表
学校名称 | 外出时间 | ||
外出活动 内容 | |||
外出对象 | 人数 | ||
领队姓名 及职务 | |||
外出活动地点 | |||
车辆情况 | |||
学校意见 |
校长(签字) 年 月 日 (公章) | ||
业务科室意见 | 业务主管 局长意见 | ||
学安科 审核意见 | 主管安全局长意见 | ||
局长审批意见 |
注:1、组织机构文件和活动方案、安全预案和合同一并附后;
2、本表一式两份,批准后,一份留教育局,一份学校保存;
3、出市需经局长批准。